实践合同【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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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下内容是虎知道为您带来的8篇《实践合同》,如果能帮助到您,虎知道将不胜荣幸。

实践合同 篇一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对于实践合同,实物的交付也是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例如:借用、民间的借贷、保管、定金、寄存等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就借款合同而言,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成立。

法学是不断发展的科学。根据传统民法理论,质押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这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行后,得以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质押物的交付,不在是质押合同成立的要件。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分起源于古罗马。在古罗马社会初期,商品交换不发达,且多局限于部落内部进行。对这种偶然进行的交换,交换双方当事人投入了充分的关注,采取了类似敬神般的特定仪式以期交换顺利进行,而最终实现交换的目的。法律也侧重于对形式的保护,规定契约必须经过特定的形式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即“使法律执有制裁武器的,不是一个允约,而是附着一种庄严仪式的允约”。最初的契约形式分为两种:“曼兮帕蓄”方式与“耐克逊”方式。随着契约理论的发展,这两种形式逐渐为“口头契约”、“文书契约”、“要物契约”及“诺成契约”的分类所取代。要物契约出现于共和国末年,是通过物的交换而缔结的契约,包括消费借贷、使用借贷、寄存和质押四种类型。这四种合同都是无偿的,即当事人缔结契约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获取经济上的利益,而是基于某种特定的关系(消费借贷、使用借贷和寄存的缔结是基于相互信赖的关系)或为了特定的目的(质押是依附于借贷合同的,是以保证借款的归还为目的)。这种无偿性要求法律基于公平的考虑给予一方当事人以特殊的保护。要物契约的出现是法律“第一次把道德上的考虑作为‘契约’观念的一个重大革新”。诺成契约的出现晚于要物契约,是指通过合意而形成无须任何手续的契约。在它诞生之初,仅适用于买卖、租赁、合伙、委托,但它摆脱了形式的束缚,“开创了契约法的新阶段,所有现代契约的概念都是从这个阶段发轫的”。

罗马法对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分为《法国民法典》所采纳。但《法国民法典》对实践合同的规定与罗马法有所不同,是将交付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而非成立要件。而且《法国民法典》仅规定了一种实践合同,即“本义上的寄托”。(所谓“本义上的寄托”是指当事人一方接受他方动产进行无偿保管,并负责返还原物行为。类似于古罗马时的寄托与中国的保管合同。

实践合同 篇二

由于对实践合同含义的不同理解,导致了学者对中国《合同法》有名合同中究竟有几种是实践合同的不同认识。

赠与合同

在《合同法》颁布之前,中国立法对赠与合同没有具体规定,但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中可知“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财产的交付为准。”在我国合同法的起草过程中,立法者对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存在争论,最终合同法抛弃了要物性与诺成性的争论,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应前款规定。”据此,有学者认为“中国《合同法》对赠与合同的实践性与诺成性采取了两分法,将一般的赠与合同(不区分书面赠与和口头赠与,但不包括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原则上规定为实践合同;而将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中国合同法未明确规定以赠与财产的移交作为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所以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运输合同

关于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学者中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运输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但以托运单、提单代替书面运输合同的,因承运人往往需要收取货物并核查后才能签发提单或在托运单上盖章,故这类合同应为实践合同”。另一种观点认为:“客运合同为实践合同,货运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运输合同为诺成合同,但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运输合同为诺成合同。因为,第一如果认定运输合同为实践合同,则承运人在同意托运而未实际交付货物前,合同并不生效。即使其后对托运人交付的货物不予接受和托运,也不承担违约责任,这样对托运人是极不公平的,会严重影响托运人和收货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样,若托运人不交付货物,即使承运人已为托运作了准备,也不能追究托运人的违约责任,则会影响承运人的营业。将运输合同规定为诺成合同,符合了现代化社会中专业化的要求,保护了托运方和承运方的共同利益。第二,提单和客票并不是合同的标的物,而只是运输合同存在的证明,因此不能将提单和客票的交付视作运输合同生效的条件。综上所述,运输合同应为诺成合同。

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被我国学者公认为实践合同。既然将这两类合同归为实践合同则这两类合同必然具有某种内在的共性,需要法律加以特殊的规定。但却未发现这两种合同之间的内在共性。唯一使这两种合同与其他有名合同相区分的特征是“交付物才成立或生效”,这种共性的缺乏与特征的存在颠倒了因果关系的逻辑性。而且,中国合同法中对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规定有所不同。根据中国《合同法》第367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合同法》第210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为将标的物的交付视为合同成立的条件与我国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相冲突,所以建议修改中国《合同法》第367条为“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实践合同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社会实践活动是高校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为了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发挥高校与有关单位的资源优势,保持长期联系和长效投入,落实新乡学院学生的社会实践环节,共同培育高素质的新一代大学生,甲、乙双方本着服务社会、相互支持、诚信协作的原则,

经认真协商,就甲乙双方共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达成如下共识,并签定协议如下:

一、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挂牌新乡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2、负责安排实践学生的食宿和实践场所,保证师生的安全;

3、甲方为乙方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帮助和指导,尽可能按乙方的需要给予支持配合。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发挥人才资源的优势,尽可能为甲方提供有关文化、教育、科技等服务;

2、乙方每年暑假向甲方派遣1-2支优秀学生组成的社会实践服务团队,或10名左右优秀学生开展政策宣传、支教帮困、技术服务和调查研究等活动;

3、在保证完成学校规定的实践任务的前提下,实践学生可协助甲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其他工作;

二、甲乙双方可进一步开展其他方面的协作和交流,相互提供便利和条件;

三、双方签定协议后,由乙方统一制作社会实践基地铜牌;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

五、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到期可以经双方协商另签或续签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年____月___日

实践合同 篇四

传统民法理论以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生效要件,而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且生效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须以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生效的合同。区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生效要件不同。诺成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发生效力,双方当事人即受合同的约束。而实践合同在交付标的物前,合同成立而未生效、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各国立法上有不同的规定,我国学者也有不同的主张。前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的立法一般规定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而德国、日本等一些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则规定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现《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也将赠与合同作为诺成合同,该法在第572条中规定:如果允诺是以适当形式含有在将来无偿移转财产或者权利于特定人或者解除某人的财产性义务(允诺赠与),视为赠与合同并对允诺人有约束力。

在我国《合同法》颁布前,学者中虽然有两种不同主张,但在实务中一直认为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赠与人将赠与物交付给受赠人,赠与合同才能成立。在《合同法》起草过程中,对赠与合同是否以交付赠与物为成立要件也仍有争议。一种意见认为,赠与合同应为实践合同,自标的物交付时成立;否则,当事人间接达成赠与的合意就成立赠与合同,如果赠与人不履行赠与义务,就要受强制执行,则对赠与人不公平,并且也会因此而使赠与人不愿作出赠与的表示,减少赠与。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若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则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后可不受任何约束,不仅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而且会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而作接受赠与的准备,付出的费用得不到救济,这对受赠人显然不公平。

目前,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合同法》对赠与合同的实践性或诺成性是采取了两分的方法加以规定,即一般的赠与合同原则上规定为实践性合同,而将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规定为诺成性合同。其理由在于,在一般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不得要求交付,既然不得要求交付,赠与在没有履行前就没有实质上的约束力,等于合同没有成立。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是不合适的。因为,《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明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既然是“撤销赠与”就说明赠与合同已经成立。如果将一般赠与合同理解为实践性合同,那么,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就不能成立,也就不存在撤销问题了。因此,赠与合同应为诺成合同,同时也允许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可撤销赠与。

实践合同 篇五

【案情简介】

1999年,经某市工商局同意,200户个体户到该局投资兴建的轻工业批发市场设摊经营,工商局为他们颁发了临时营业执照和摊位证,并分别收取了三年管理费和摊位费。工商局收取的摊位费主要用于市场建设及偿还兴建该批发市场时的贷款。20xx年1月,工商局根据有关部门疏通轻工业批发市场消防通道的要求,将该200户个体户的摊位移至该批发市场后面的露天地,同年9月又移至不属于工商局所有的“星星市场”。这两次摊位移动均未征求200户个体户的意见,为此,双方发生纠纷。200户个体户诉至法院请求工商局返还摊位费,赔偿营业损失。工商局则认为其与200户个体户之间是行政管理关系,收取的摊位费属于行政收费,法院不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法律问题】

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正确认识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区分行政管理关系和民事合同关系。

【法理和法律分析】

根据《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首先,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合同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在主体方面要求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方面要求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其次,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所谓设立,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以形成某种法律关系;所谓变更,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以使原有的合同关系在内容上发生变化;所谓终止,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以消灭原法律关系。

再次,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这是理解本案的关键,也是合同关系与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行政关系的根本区别。

具体到本案而言,应当明确的是,工商局对于批发市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又是该市场的投资开办主体。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商局对该批发市场进行的市场监督等行政执法行为不受合同法的调整;作为该批发市场的投资开办主体,工商局则成为民事主体,它与其他民事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其收取摊位费的行为是民事行为,而不是行政法上的行政行为,因而应受到民事法律的调整。故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对此进行了审理。

社会实践合同 篇六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相处,资源共享,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长时间酝酿和认真考虑,为共同努力建设好专业教学实习基地,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乙方__________专业的指定教学实习基地。

2.乙方根据学校__________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结合甲方业务状况,经甲方实习基地负责人同意,由教师带队,在基地员工的指导下,制定具体实习方案,将该专业学生安排到甲方设定的岗位上学习和锻炼。

3.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状况的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在保证学生安全的条件下,可安排__________专业学生到基地服务。

4.乙方可对甲方人员进行荣誉聘用,被荣誉聘用人员可应邀到学校做专题讲座或企业推介活动。

5.甲方可邀请或聘请乙方的教师为本公司培训员工、讲授相关专业知识或参与企划营销等活动。

6.经甲乙双方协商,还可进行其他方面的共建活动,未尽事宜,具体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 (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合同 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现将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责任,特制定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平方米,乙方按每月人民币_____元整交租给甲方,乙方在房屋居住。

二、租用时间: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金:_________________每月租金_____元整,租用时乙方需先交_____个月租金,以后按每_____个月缴交下期租金,且在上期租金期满前交10天交下一期租金,否则,甲方按欠款总额对乙方作每天5‰的滞缴处罚,并有权终止合同,作违约处理。本期租金价格为_____元/月,合同期满其它年份的双方洽谈约定。

四、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要交一次性租用押金_____元整给甲方作为保证金,期满时乙方在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才将押金退还乙方,如有违约,押金归甲方所有。

五、在租用期间,乙方所用水电费要按期缴清,否则,作停水、停电处理,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用所交押金缴纳水电费。

六、在租用期间,乙方要拆改甲方房屋时,一定要经甲方同意才能动工,租用期满时乙方在本房的装修不能拆除,归甲方,

乙方破坏甲方的建筑和财物要按价赔偿。租赁期间乙方在房屋内外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卫生费·治安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在租用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他人,否则,作违约处罚,并终止合同。

八、双方不得单方无故终止合同,违者作违约处理,罚对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整。

九、在租用期间,甲方在保证房屋租用合同生效情况下,有权将该房产权转让他人。甲方负责乙方与新产权人补签租用,并保证合同内容继续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守信,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社会实践合同精选(精选 篇八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实习生: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本着提高自身专业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精神,自愿到甲方单位实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实习要求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本人实际情况,并根据甲方要求出具相应有效证明(如身份证、体检证明等),如乙方提供的身份证、体检证明等资料有弄虚作假或欺骗甲方之事实,则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第二条 实习期限及地点

1、实习期限:

(1)实习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如实习期满后,即使乙方已领取毕业证书,则甲方也无义务必须录用其为正式员工。如实习结束,经双方协商愿意建立劳动关系的,则甲方将在各候选人条件同等时优先录用乙方为正式员工。

2、实习地点:_________。

第三条 实习岗位及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客观情况并结合乙方的专业知识和个人能力,合理安排乙方在不同或同一实习部门进行实习,其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实习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同意甲方和实习部门可根据工作(研发岗位)需要或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变动乙方的实习岗位。

3、乙方承诺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同意认真、主动、及时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内容和任务。

4、乙方工作时间按实习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实习部门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乙方将获得调休或加班工资,乙方应积极配合实习部门安排的加班工作。如乙方因工作需要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公司规定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加班,未经审批确认的,不视为加班、亦不得作为调休依据。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纪律、安全责任、工作注意事项等。

风险告知:劳动安全培训是指用人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尤其是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对于相关技术类专业的实习生,务必经过岗前培训之后才能上岗。

(2)甲方可以根据需要,调配乙方从事不同的实习岗位;如乙方由于个人能力和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正常的实习活动,或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工作要求或各项规章制度 m.jingyou.net ,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乙方实习活动并解除本协议。

(3)结合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学习专业知识、从事专业实践活动的机会,并委派有关人员进行指导。

(4)实习期结束时,根据需要和现实表现,为乙方提供一份客观公正的实习鉴定。

(5)甲方提供的就业信息及对学生的承诺必须真实并与安置的单位实际情况相符合。如乙方体检复查不合格、自身不适应或提供个人虚假资料或被用人单位辞退者、乙方自愿放弃而返回学校者,则其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实习期间发生伤病及事故,甲方应积极组织救治。由于企业原因造成伤害的,甲方应给予必要的补偿,有争议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乙方本人原因造成伤害的,责任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甲方企业实习期间,必须服从甲方企业的管理,认真执行甲方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对于危害自己的劳动条件和被要求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时,可对甲方企业提出疑义、批评、检举和控告;

(3)若提前解除协议,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在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4)乙方工作未满7个工作日将不予结算工资

(5)个人承担车费,由公司统一收取单程车费______元(此费用只用于学生出行费用)。

(6)服从公司对岗位进行合理管理与调配。

(7)认真遵守和履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因本人原因(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上的责任,本人愿承担公司所受经济损失1-5倍的罚款,或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8)工作期间,谨记不迟到、不早退、用心完成分内工作(有特殊事情需请假的,须提前2-3天请假,并说明理由)。不无故旷工或擅离职守。(其中请假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并扣除全勤;旷工一天扣两天基本工资)

第五条 实习报酬

1、甲方依其规章制度对乙方的实习进行考核评价,乙方按照实习计划或甲方规定完成实习内容的,甲方给予乙方实习补贴,补贴标准为_____元/工作日,补贴发放在实习结束时发放。

2、乙方实习期间因从事实习范围内的工作发生的正常费用,经甲方认可后,可凭票据实报销。

3、在实习期间,乙方不享受甲方员工依据《劳动合同》和甲方规章制度所享受的福利待遇。考虑到实习生的实际经济状况,解决实习生的生活困难,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和现有资源,给予实习生住宿和生活方面的补贴。

第六条 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实习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将在实习期内为乙方购买商业保险,当实习期解除或终止后,该保险自然停止。实习期间,如乙方发生意外事故,该商业保险理赔所获得的费用抵充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费用。

第七条 保密约定

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国家秘密和保守甲方的经营技术、生产、财物、人事、业务等商业秘密。经甲方要求后,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第八条 知识产权

在实习期间,乙方利用甲方生产设备或物质条件所开发的项目成果所有权属于甲方。

第九条 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如乙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告知原因,经甲方同意并在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与甲方终止实习合同,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有违法行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解除本协议。

3、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实习要求、或者不能胜任实习工作,可向乙方提出解除实习协议,在支付给乙方生活补贴并履行相关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4、如果乙方实习或者工作中不能与同事和睦相处、作风散漫等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并影响到工作的开展等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实习期满,实习协议自动解除,如用人单位欲招收乙方为正式工作人员,则应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就业手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6、其它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可以解除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要以协议期限按规定标准支付工资、劳务实习费和生活补助等,并按______元/人予以就业补偿,负全部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要承担甲方劳务实习费和生活补助等经济损失,并缴纳违约金_________元/人,负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调整或变更乙方的实习岗位。

1、因乙方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需要。

2、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不适宜在原实习岗位继续工作的。

3、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客观情况变化,导致乙方不能继续在原实习岗位工作的。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的员工手册等相关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不可分割、不可分开解释、并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2、针对乙方在甲方处实习问题,乙方承诺其已告知所在学校并已征得学校同意。如因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给所在学校或乙方本人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实习生(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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